“杨某回来了,我现在就去他家拖住他,你们快来抓他”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接到了申请人何某的电话,该案承办法官迅速办理司法拘留手续,赶往杨某家中。
基本案情:杨某以做生意为由向何某借了4万元现金,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该笔借款的使用期限为两个月,借款到期后何某多次向杨某催要,但杨某以各种理由逾期迟迟不还。何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杨某偿还何某借款4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杨某迟迟不予履行,遂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杨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拒接电话,并拉黑承办人通讯电话。承办法官多次去杨某家寻找,杨某直接躲而不见,甚至不再回家。令案件无法进展,但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在承办法官与申请人何某说明情况后,何某积极配合。
终于在申请人何某的帮助下,承办法官顺利赶到杨某家找到回家取东西的杨某,与杨某进行调解,劝诫。但杨某仍不肯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因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依法对其进行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有申请人的帮助,使得拘留过程异常顺利,欠钱不还终是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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