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甄晓霞)近日,河北省井陉县法院对涉嫌敲诈勒索犯罪的孙某、王某黄等4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判。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纠集王某黄、康某(另案处理)等人,逐步形成恶势力团伙,在石家庄多个地下赌场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然后采取在借款人家门口喷漆、骚扰借款人亲属、滋扰、恐吓等软暴力方式,先后向刘某、李某、王某等催要赌债。2017年11月初,被告人孙某、何某在石家庄市友谊大街一地下赌场向张某放高利贷共计18万元。2017年11月28日下午,何某、孙某纠集王某明、韩某(另案处理)、王某黄、康某对张某家采取拍门、堵门、断水等手段追索赌债,受害人及家属多次报警,直到两天后张某偿还了何某、孙某5万元后,何某等人才结束了对张某的追索行为。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各项损失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请求对何某从轻、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
2018年春天,被告人孙某与其哥哥孙某某(另案处理)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一楼内经营赌场,负责招揽客人收取提成,并介绍安排被告人王某黄、康某来赌场工作,配发对讲机,负责看守通往赌场的一、二楼铁门,甄别进入赌场人员等工作,3月29日,孙某被井陉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何某、王某黄、王某明以索取非法债务为由,采用恐吓、滋扰、纠缠、哄闹等手段,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中,被告人孙某、王某黄参与作案4起,被告人何某、王某明参与作案一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孙某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赌场招揽客人收取提成,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孙某、何某在各自参与的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黄、王某明系从犯。被告人孙某自2008年以来曾因犯盗窃罪和赌博罪4次被判刑,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被告人何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近日,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对犯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王某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王某明判处拘役六个月。
法官提醒:开赌场、聚众赌博、为赌博人员放高利贷,本来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借贷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采用恐吓、滋扰、纠缠、哄闹等手段追索赌债,更是于法不容,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赌博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危害严重,往往会造成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提醒人们远离赌博,千万不要参赌,更不要借高利贷参赌,以避免各种悲剧的发生。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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