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吉市法院在强力推进“清尘行动”执行攻坚战的同时,注重发挥纪检监察作用,针对执行干警外出办案多、与当事人接触多、执行领域廉政风险点多等情况,加强执行工作全方位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效果,以铁纪助力执行攻坚工作。今年上半年,延吉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847件(含旧存893),执结2875件,执行到位2亿8千余万元,执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今年4月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纪检监察作为保障执行工作高效开展的“稳定器”。在执行工作中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将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扛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坚决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责,以最高院《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为尺子,举全院之力,全员之力打赢执行攻坚战。 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廉政教育。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廉政学习研讨会,除深学法规、商讨疑案外,重点学习上级法院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文件,引导执行干警严肃廉政纪律,端正生活作风,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从源头上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使干警进一步明确执行纪律,规范执行行为,努力营造“依法、善意、文明”的执行氛围,坚决杜绝执行行为不规范和违纪违法现象。 检查结合抽查,规范执行行为。全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和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对清理出来的案件和新收案件要求逐件定人定责定期限。尤其对案件的关键节点、结案方式和执行款物的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每一案件均穷尽执行措施,每一分案款均及时兑现给了当事人。同时,对执行案件进行回访,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办案程序、执行行为、司法作风、办案效率、司法廉洁等方面。确保执行案件公正廉洁规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强化监督流程,推进阳光执行。一方面由纪检监察重点监督,一是监督超过半年以上未结的执行案件,二是监督超过法定期限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三是在选取鉴定机构时,由监察室派人员在场监督,保证只选一次。另一方面是社会协助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参加执行活动4次,以此提升规范执行水平和司法公信。督促建设并运用好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微信、微博报道典型案例、执行工作动态等举措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一直以来,延吉市法院纪检监察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保证有关强化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更要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问责力度,规范执行干警的执行行为,在确保完成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指标要求的同时,对执行案件的质效严格把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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