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是法官依据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司法诉讼活动,法官在庭审中处于中立裁判者的角色,具有全面掌握案情、查清案件事实、把控庭审节奏的重要职责。8月8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方萍法官在审理一起本反诉合并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通过本反诉充分的举证质证、调查辩论,结合鉴定人、证人的出庭质证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予以细致归纳,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有效把控庭审节奏,圆满完成了一次历时五个余小时的庭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庭前准备过程中,由于案件所涉证据较多,方法官安排法官助理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证据原件交换予以初步质证。鉴于本案涉及争议设备的鉴定,当事人均申请了鉴定人及证人出庭,方法官在拟写庭审提纲对鉴定报告询问环节予以了着重准备。上午9时,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全体站立、法官入席后,庭审正式开始,双方当事人围绕案涉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否在约定期间内有效对接沟通、案涉鉴定报告是否具有可采纳性等案件予以了激烈的辩论。方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并根据当事人申请传唤案涉鉴定报告的鉴定人及相关证人出庭,结合庭审实际对庭审提纲予以了进一步的完善,针对争议焦点对鉴定人、证人予以了细致的发问。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相互发问到案情询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每一个环节依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的运行,案情也在举证质证、答辩辩论的过程中愈发清晰。下午14时许,在第三轮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后,本次买卖合同纠纷庭审圆满结束,此时法院的下午上班时间已然开始。
有人说,选择一份职业,就像选择一个爱人,只有心意相通,才能彼此坚守。五个多小时庭审的背后,是法院人错过了午餐与午休,忍着饥饿与疲惫、凭着信念与坚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职业操守体现、公正信仰所在。像方法官这样恪尽职守的法官在经开区法院还有很多,他们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耐心对每一位当事人的疑问释明法律、阐述法理,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司法的温度!芜湖经开区法院 汤峻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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