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河南省遂平县的吴某,因不能陪客户一起坐高铁去外地谈业务,第一次主动拨打承办人的电话,要求偿还申请人李某借款10万元。
吴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吴某以自己的小广告需扩大经营为由,向其好友李某借款现金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在两人约定好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吴某迟迟不提还款的事情,碍于朋友情面的李某也不好意思多次催要,眼看着半年多过去了,着急用钱的李某主动向吴某催要欠款,多次催要无果,无奈李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偿还李某借款10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吴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吴某拒绝接收。后承办法官多次去店里寻找无果,一直未曾见过被执行人吴某本人。同时承办法官依法按流程对吴某的银行账户等进行查控,并依法对吴某进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近日,吴某因需陪一个重要客户去外地考察,在买高铁票的时候,吴某慌了神,多平台均不能购买高铁车票,为了不让客户流失,被执行人吴某第一次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取消限制高消费等黑名单,表示自己马上筹钱还钱。为了按时出行,吴某与当天下午主动缴纳执行案款10万元,一直因寻不到被执行人案件进展困难的借款合同纠纷,顺利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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