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执行人提到“我理解执行不能”的时候,执行法官甚感欣慰,因为法官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切实利益而全力执行的行动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认可。 白某从刘某处借款5万元后迟迟不还钱,刘某将白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刘某至今未拿回这笔钱。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顶风冒雨、四处奔波,但是每次都是“乘兴而去,空手而归”。即使这样,执行法官从未气馁,一直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多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可能执行法官的努力感动了申请执行人,当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解释,该案件确实属于“执行不能”案件的时候,申请执行人说:“法官,您的辛苦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也知道白某确实找不到,也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我理解你说的执行不能,我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您辛苦了!” 不知曾几何时起,申请执行人把“执行不能”与“执行难”全部归责于法院执行部门,认为法院为他们执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要知道,诉讼阶段有诉讼风险,执行阶段也有执行风险,申请执行人也应当承担“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风险,要理性认识并对待问题。和龙法院继续做好理性认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宣传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认可。(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作者:韩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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