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远在庆阳市的申请执行人贾某某手捧“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来到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感谢兰铁法院的执行法官们不辞辛苦,顶骄阳、冒酷暑,千里执行,穷尽执行措施,终将拖欠多年的劳务费全额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贾某某与被执行人河北鑫亚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系刘某受被执行人河北鑫亚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委托,在2015年与贾某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为被执行人中标的甘塘增建二线工程提供劳务,经我院审理后,判决河北鑫亚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给付贾某某劳务费85586.74元。但判决生效后,河北鑫亚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18年1月9日,贾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后,通过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总对总”查询被执行人无车辆、无对外投资、开户的6家银行只冻结住100多元、租赁的办公场所也弃之不用、公司法人不知去向。面对种种不利因素及申请执行人连续不断催促执行进展的电话,执行法官通过调取民事审判材料,询问主办法官,联系上签订合同的刘某,得知被执行人公司状况,有针对性的对远在银川的实际负责人做工作,但由于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制约,被执行人公司实际负责人一直采取拖延抵赖及假汇款的方法对抗执行。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制约其公司招投标。鉴于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执行,我院执行人员决定利用星期日的时间前往银川执行,6月的银川市艳阳高照,热浪袭人,执行人员顾不上满头的汗水,对其在地方性银行开立的4家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彻底封死其公司银行账户,又对其公司房屋租赁人进行接触和房地产中心进行查询。执行法官这一系列的执行措施,震动了躲在幕后一直无动于衷的被执行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打电话来说影响了其公司的工程项目,并说法院超标的冻结。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之中的弦外之音,判断之前的冻结账户中后续有进账,果然,在我院冻结其单位黄河银行账户后的第二天就打入50000元工程款,见大势已去,被执行人单位实际负责人带着其会计主动来找执行法官履行剩余执行款。请求将已冻结的全部银行账户予以解冻、删除失信“黑名单”。 虽然案件执行标的不大,但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采取严格惩戒措施,打垮了老赖防线,使申请人拖欠多年的劳动报酬得到实现,从而促进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声势,彰显了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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