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非法采伐香樟三株 六旬老人获刑两年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刘娇佑 发表时间:〖 2018/7/9 浏览人数:〖 461094

香樟可提制樟脑和提取樟油,能驱蚊蝇,木材坚硬美观,宜制家具。虽然香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但仍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非法采伐。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一审判决。

吴某先系梅山镇西书村村民,与同村村民吴某青因某山场权属问题起争执,为重新管护该山场,2017年11月18日,吴某先携带柴刀等工具邀请他人一同到该山场帮忙劈除杂草。在清理山场过程中,其用柴刀将该山场内的三株野生香樟及吴某青种植的杉木等一并砍伐,并直接放置在山场脱水。后经林业技术鉴定,吴某先砍伐的三株香樟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为0.5174立方米。2018年1月18日,吴某先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件审理期间与大田县梅山镇西书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生态修复补偿协议书》,承诺在该山场补种林木面积1亩,并缴纳补种复绿保证金1000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先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樟三株,立木蓄积为0.5174立方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吴某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仅造成生态资源的不可逆破坏,更是触犯刑法。大家切莫贪图一时之利,以身试法,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大田县人民法院:刘娇佑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大田法院持续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大田法院:疫情期间精准高效司法服务保春耕
福建大田县法院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
福建大田:院校合作共交流 协同创新促发展
大田法院:院长上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
福建大田法院召开2018年度工作总结...
大田法院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
上一条信息:微信盗窃好友6万余元 男子一审获刑二年六个月 下一条信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以其名下的财产提供抵押,效力如 …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