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法院 朱启昌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法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有效解决“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自6月28日起,德安县法院开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治理内容包括:公务车辆和公务加油卡登记、管理、使用,没有按规定报备;公务用车没有对出车事由、时间地点、申请审批、里程记录等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公务用车没有按要求定点停放,为图方便随意停放至大型超市、娱乐场所、酒店或其他不适合位置;违规处置公务车辆,擅自将公车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领导干部借用公车办理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公务加油卡没有放指定专员保管,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个人违规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单位报销私车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摊派、转嫁车辆运维修费用;其它违规情况。
治理时间:自 6月下旬至7月底。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
该院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动工作顺利实施,院、庭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和公车使用等规定,做出表率。集中治理工作相关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严守保密制度;广泛收集线索。通过法院举报平台、微信等媒体,强化信访举报,受理群众检举举报,积极发挥院廉政监察员作用,广泛收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线索,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严肃执纪问责。自查自纠中,对主动如实说明情况、及时纠正挽回损失的,按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自查自纠开展不力,不认真、不如实报告资料,甚至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经核实,从严从重处理。对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三查”,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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