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李某、魏某、张某申请执行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耍赖一天的王某,于当日下午三时被送到拘留所后,拉着承办人的手不让走,喊着要给钱。
被执行人王某招工申请人李某、魏某、张某三人为某公司正门打地坪,完工后王某一直不提向李某、魏某、张某支付工资一事,在李某与魏某多次催要后王某则以第三方未给工资为由拒绝向李某支付工资。因家庭所迫李某三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向原告李某、魏某、张某支付工资款15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百日执行攻坚活动风暴利剑下以及申请人的协助,法院干警于早上八点在某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并将其带到法院。
到达法院接待室后,被执行人王某开始“我没有钱”、“工程款没到,我没钱给”、“我就不给了,你们看着办吧”等耍赖的话一直从王某口中说出,承办人依然耐心劝解王某工资款不应拖欠,诚信为本否则以后谁还敢继续找你做工,并告知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直到中午,被执行人王某以拒绝吃饭为由继续耍赖不给钱,承办人考虑到被执行人健康问题在两点的时候终是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王某送往拘留所。去拘留所的路上王某仍硬气表示“绝不给钱,不就是拘留吗?”向承办人示威。
到达拘留所办好手续后,王某态度突然出现转变,拉着承办人的手喊着要还钱,自此王某家人如数送来执行案款15000元,承办人对王某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该案得以执结。
法院提醒:切勿因物大物小而为之,诚实乃人之本,守信亦人之力,与人方便亦是于己方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定做诚实守信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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