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男子因一时贪念顺手牵羊,被当场抓获。日前,安次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年4月13日11时许,在廊坊市安次区红星美凯龙一楼容声集成吊顶门店内,被告人许某顺手牵羊,盗窃被害人安某OPPO牌手机一部,后被被害人安某发现,将许某当场抓获。经安次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手机价值人民币2072元。 案发后,赃物被追回,已发还被害人安某。 经查,被告人许某曾在2007年1月23日因抢劫罪被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至2011年11月7日,2010年8月6日被假释。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许某有犯罪前科,可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许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物已被追回,没有给被害人造成损失,故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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