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从这天开始,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这就是立案登记制。芷江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已有三年,三年来,该制度给法院带来的重大变化主要有三方面。
变化一:收结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芷江法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6338件,同比增长72.28%;共审结各类案件5623件,同比增长65.09%;综合结案率达88.7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4%,各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明显增大。
变化二:执行案件执结质效明显提升。近三年来,通过开展各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努力破解执行难等专项行动,无论是在执结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有了明显提升。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共执结各类案件1312件,同比增长453.59%,综合执结案率从三年前的62.37%提升到了现在的85.03%,当事人上访率同比降低24.21%。
变化三:刑事案件增速明显降低。始终坚持将刑事案件审理与社会综治、应急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公开审理、网络直播、巡回法庭、法律“六进”和司法公开等措施将刑事案件审理与全民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审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从而为打击违法犯罪、开展全民普法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等方面奠定良好的法治环境。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82件,同比增长仅6.67%,结案率从三年前的96.3%提升到了现在的98.32%,未出现刑事案件速增现象,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投稿: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撰稿:刘健 审稿:曾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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