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男子工地食堂内殴打他人被判刑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王晓羽 发表时间:〖 2018/6/12 浏览人数:〖 552234

(通讯员 王晓羽)一男子在工地食堂内与他人发生争执,只因怒火难消而大打出手。日前,该男子以故意伤害罪被安次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7年8月31日19时许,被告人廖某在廊坊市安次区龙河园区西孟村某工地食堂内,因琐事与被害人陈某发生争执,廖某难忍心中怒火,遂对被害人陈某进行殴打,致使被害人陈某右侧第9、10肋骨前肋及左侧第9肋骨前肋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廖某赔偿了被害人陈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查,廖某系福建泰宁人,小学文化,曾在2014年8月6日因犯盗伐林木罪,被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廖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系有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廖某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廖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遇事要尽量保持冷静,人只有在冷静的状态下,才能把事情处理的最好。切勿一味地以自我为中心轻易动怒,同样的问题会因处置方式的不同形成截然不同的结果。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可在网站上免费推广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穿上法袍“云”端审案脱去法袍勇敢战“疫”
坚守初心使命 勇当抗疫先锋
安次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不忘初心践使命 ...
法院五姐妹 同心齐战疫
安次法院干警尽显赤诚抗疫心
北史家务乡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化...
安次区法院接受《廊坊零距离》采访积极...
上一条信息:印江县木黄镇部门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下一条信息:咸阳中院:开门迎学子 学习交流两促进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