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在巧家县龙潭公园举行了巧家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暨“百日执行攻坚”大会战启动仪式。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魏雪松宣布执行会战启动后,巧家法院干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兵分两路,分别前往白鹤滩镇莲塘村和蒙姑镇,找到张某某等三个案件的三名被执行人,并依法对三人实施拘传。
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第一组赶到蒙姑镇蒙姑村,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张某于2013年因健康权纠纷案件经判决应赔偿其邻居李某各项损失5400余元。案件生效后,李某申请执行,张某有履行能力却故意躲避执行,执行员多次到其家中执行均被其躲避,执行工作陷入停顿。在本次执行攻坚会战中,通过严密部署,发动权利人和村民小组组长等群众参与,终于在张某外出放牲口过程中将其控制。第二组到县城附近的莲塘村对一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进行执行。被执行人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某各项损失7800余元,罗某出狱后长期在外务工,家中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联系村、社干部,终于在其家中找到罗某。拘传罗某后,第二组乘胜追击,又到公租房对戚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展开执行。戚某拖欠权利人杨某欠款37000余元,自己从事加工行业有给付能力而多次拒绝归还欠款,在被执行干警依法拘传后,戚某及时与杨某取得联系,在履行部分案款后与杨某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本次“百日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是巧家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措施之一。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大清理、大排查,对2016年以来的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多渠道查找被执行的财产线索,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协同执行单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在“百日执行攻坚”后期,将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集中兑现一批执行案款,对符合条件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权利人进行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大力推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对表,参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力求圆满完成“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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