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传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三河法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强化“战时”意识,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对非法传销行为重拳出击、精准打击,为三河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坚持“三个原则”,明确整治重点。在传销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该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整治传销的相关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上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典治乱,确保打传行动有声威、有实效。坚持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严惩涉传销组织活动中易发的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犯罪,重点打击骨干分子和传销头目,依法从重打击、高效办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严打精神贯彻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依照法定标准甄别传销犯罪性质,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确保每起案件的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区分好传销活动的骨干头目与上当受骗的普通群众,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打击惩戒与教育引导并重。 二是强化“三个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该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刑庭全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方案,明确目标方向、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强化打防结合,立足现有审理的案件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起诉到法院审理的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一批涉传销活动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公开审理、集中宣判,最大限度震慑犯罪、鼓舞群众。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强化协调联动,与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打击合力。对重大传销案件适时提前介入,把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影响案件及时公正审理的问题解决在诉前, 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三是建立“三项机制”,确保打击成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建立保障机制,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作为审判工作重点,加强刑事审判法官能力作风建设,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作风好的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增强审判力量,坚决做到非法传销刑事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建立威慑机制,从重从快审理涉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尤其是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坚决依法从重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受理涉传销活动的犯罪案件22件76人,其中以非法拘禁罪审结12件35人。建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横幅等普法宣传载体,大力普及涉及非法传销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干警上街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惑;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宣判,充分展示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工作成果,营造打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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