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有经济实力的“老赖”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当他们被得知案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局之后,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5月31日,被执行人乔某亮、乔某锋将30万元执行款钱交到了荥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虽然执结了,但两“老赖”不得不为之前的行为付出代价。 2016年4月,原告候某与被告乔某亮、乔某锋两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两被告借原告25万元,并约定了借期和利率。借款到期后,两被告一直未还款付息。2017年4月,荥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两被告对生效判决依旧置若罔闻,不予履行。 荥阳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案件承办人宋建华当即向被执行人乔某亮、乔某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多次通知执行人乔某亮、乔某锋履行还款义务,经查询,乔某亮、乔某锋名下有车辆财产及财产,被执行人乔某锋其名下所有的两个公司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金额巨大。但乔某亮、乔某锋依旧拒不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月份,执行法官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通知到执行局进行协商案件,并告知乔某亮、乔某锋已将此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公安处理。听说案件移交公案处理,乔某亮、乔某锋马上慌了,当即表示立刻还钱,5月31日,两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案件圆满执结。单位:荥阳法院 作者:端木叶婷 校对:帖耀京 审核:徐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