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正在逐渐改变着人们的支付方式。殊不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不仅属于个人的财产,也属于法院可以执行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范围。您还别不信,近日,在三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就寻着被执行人支付宝账户中的“蛛丝马迹”找到线索,成功冻结其银行卡内存款。
鲁某申请执行许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60余万元。起初,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后发现,许某银行卡内并无大额存款,支付宝账户内也仅几十元款项。但仔细查看其支付宝账号下的关联银行卡发现,许某还绑定了一张徽商银行的银行卡,而网络查控的内容中却并未显示该银行卡的反馈信息。
带着一丝希望,执行法官于5月11日下午来到徽商银行三山支行,查询了许某绑定的徽商卡账户,发现里面有数千余元的存款,遂立马做出了冻结处理。
人与人相处,需要信用来维持;而社会需要良性发展,更需要信用来维系。执行法官告诫各位被执行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凡事莫要心存侥幸。
今后,三山法院将继续响应“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号召,努力探索执行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作者: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法院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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