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三河法院召开“无讼村街(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三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综治办主任及各镇(街道)综治办主任,各法庭庭长,司法局主管副职及各司法所所长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凤岭从如何建好“无讼村街(社区)”创建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组织基础、如何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无缝对接、如何加强基层法庭庭长与各乡镇(社区)干部的沟通交流等方面,就“无讼村街(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一要建立一个组织。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的现有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要发挥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将各村街(社区)干部纳入人民调解、协助执行人员队伍。通过拉出名单、固定人员、制定手册,建立全市统一调解员队伍,强化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要建立四项机制。要建立矛盾纠纷告知机制,各村街(社区)对于排查和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各法庭,由各法庭根据“登”字号立案制度,将矛盾纠纷登记下来,便于法庭协助各村街(社区)开展调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要建立矛盾纠纷对接机制,对于确实需要法庭参与具体调解工作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法官与各村街(社区)干部的对接交流。要建立调解成效稳固机制,将经过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的矛盾纠纷,经过当事人申请,由法院及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降低调解反悔率。要建立沟通联调协助机制,各综治办、司法所、法庭互相配合,为纠纷化解和执行工作提供基础。
市综治办主任侯克松强调,“无讼村街(社区)”创建工作是创建平安镇(街道)、平安村街(社区)的重要举措,是妥善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案件生成的有效方式,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由各综治办主任牵头,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起与辖区司法所、基层法庭的对接联系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加强交流,达成共识。二是法庭、综治办、司法所、各村街(社区)要抓紧贯彻落实各项创建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市。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培训,综治办、司法所要担起责任,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最大效能,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必要时请法庭进行常用法律知识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