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仓库保管员,本应兢兢业业履行好公司赋予的监管职责,但廊坊某家金属制品公司的仓管员张某却对自己负责保管的模块起了非分之想,监守自盗,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张某从2011年起就在廊坊某金属制品公司担任模块仓库保管员,其听说一块模块能卖好几千,随即起了贪念,计划把仓库里的模块偷出去卖钱。于是,张某破坏了仓库通道的监控摄像头。2016年10月5日至10月31日上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单据,先后8次偷盗公司18块模块,藏匿在库房内南侧杂物堆,想找机会把模块带出厂子卖掉,不成想,厂子门卫保安监管太严,模块带不出去,便将模块损毁抛弃。根据廊坊某金属制品公司提供的涉案财物清单、购销合同及物价机关价值评估,被侵占模块价值共计人民币138980元。 安次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利用担任仓库保管员的职务便利,将其负责保管的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金属制品公司经济损失138980元。(通讯员:计晓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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