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是正大光明之气,是激浊扬清之气。《文子•符言》里说:“君子行正气,小人行邪气。”讲正气,是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党领导人历来都强调共产党人应当胸怀正气。毛泽东早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时就提出要“总结经验,发扬正气,打击歪风。”江泽民同志说,“一个人必须树立正气,必须有正义感。有了一腔浩然正气,才能无所畏惧地前进,才能不屈不挠地为国家、为社会建功立业”。胡建涛同志指出“公道正派,是干部的立身之命、履职之要、正气之源。”讲正气,就是艰苦奋斗,求真务实;讲正气,就是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讲正气,就是坚定信念,无私奉献。讲正气,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讲正气,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了正气,人就有了精气神,就有了主心骨;有了正气,人就有了力量,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正气,必将战胜邪恶,邪不压正。人间有正气,人民有幸福;民族有正气,国家有希望。 讲正气体现在司法层面就是确保案件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人员自身应当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廉洁奉公,这是坚守最后一道防线的基础。我们是法律的虔诚信徒和忠诚卫士,我们挥舞公平正义的利刃,将歪风邪气、邪恶污浊扫除人间。我们应当不畏艰险,不惧困难,勇于同一切不正之风作斗争。 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基层法院案件数量爆发,类型复杂多样,大案要案集中,审判质效要求提高,案多人少,时刻考验着我们每一个法院人。我们应当身聚浩然正气,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司法为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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