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芜湖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了芜湖中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芜湖市委书记潘朝晖充分肯定芜湖中院工作,并就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提出要求。
潘朝晖指出,2017年以来,市中院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在中央、省委、市委各级领导下,各项工作按照市委的总体布局有效开展,取得显著成绩,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潘朝晖指出,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中之重、首中之首、要中之要。要认真贯彻上级领导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保证市委各项重大决策落地落实。二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规范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及时报告,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要坚持加强党组建设。要抓好党组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善于抓班子、抓队伍,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各项目标得到实现,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四要坚持服务大局。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驾驭全局能力。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和更高的工作水准,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五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领导,将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成为一种政治习惯和政治自觉。(作者: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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