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咸阳中院召开涉诉信访工作会议,表彰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兴平法院荣获“涉诉信访先进集体”,常务副院长杨鹰代表院党组领受了奖牌。 兴平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按照“源头防范,控制增量,化解存量”的要求,积极贯彻“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的原则,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人人有责任、年度有目标,形成了全院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加强立、审、执衔接,落实庭前调解、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等,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和谐司法,对可能导致上访的案件进行评估,环环做好应对措施;在审判过程中,及时向承办法官发出预警,提出指导性意见,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点;对已发生的信访联动息访,包案院领导带案下访,耐心听访,热心接访,真心回访,认真剖析问题症结,加以教育引导,消除对抗和误解;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将信访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掌握信访人员的基本诉求,制定化解方案;健全完善与市委、政府、社区的联系机制,定期交流通报意见会,形成了矛盾化解的合力,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萌芽状态。 2017年,在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帮助下,以救助方式化解了宋某某上访近十年的涉诉问题,稳妥处理了贺某某拆除违法建筑物问题,落实了高某某、李某某反映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坚持依法治访,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的穆某某有期徒刑2年,维护正常涉诉信访秩序。 通过全院上下不懈努力,省市挂牌督办的10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完毕,涉诉信访工作走上良性循环道路。陕西兴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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