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7年12月7-8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分别组织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九年级七个班、八年级七个班共11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让师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2O17午8月3日1时许,被告人覃某在贵港市港北区一家酒吧门口停车场附近以人民币300的价钱将一小包毒品氯胺酮疑似物贩卖给杨某。刚交易完毕即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场从覃某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300元,从杨某身上缴获一包毒品氯胺酮疑似物,经依法检验,未从中检出氯胺酮成份。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7年10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周某在贵港市港北区一家服装店门口,窥见伍某停放在该处的1辆蓝色本太郎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600元)没有拔钥匙,遂起贪念,将该车盗走。得手后,被告人周某将车藏匿于港北区交通局大院。案发后,公安人员已将上述被盗电动车收缴并发还失主伍某。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深刻分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学会约束自己,提高自制能力,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给自己的人生抹黑。同时,分别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毒品、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不懂法而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对象。
学生纷纷表示,旁听庭审让他们了解到了整个庭审的过程,学习到了一些书本上学习不到的知识,体会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这对他们以后的生活学习都会有极大地帮助。同时,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还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的家人和同学。
“通过现场旁听庭审,让同学们近距离接触法律,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切实增强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日常的生活中,让他们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从而让他们自觉远离犯罪,阳光地生活,健康地成长。”该校带队老师杨永成颇有感触地说道。(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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