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法院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院党组 “一把手工程”,通过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交办的建议和意见,研究部署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真正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为民服务的过程,作为依法接受监督、改进审判工作和提高办案质效的过程,切实将人大代表的意见转化为推进下一步审判工作的动力。
一是改善审判服务民生态度,创新审判服务民生机制。对于人大代表提出少数审判员在办案中存在态度生冷硬情况,促进信访积案化解,将信访案件落实到每个办案员,限期督办,提高信访案件息访率。开展民情查访活动,创新民情接待方式方法,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改进执法方法和执法作风,强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有“三心”:即接待当事人要带着责任心,对待当事人要有耐心,办案过程要细致精心,以责任心、耐心、精心的工作态度对待每名当事人,真正从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以摆整改为主线,增强执法便民为民力度。民事审判庭法官将“和谐司法”的理念根植于心间,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服判息诉、降低涉诉信访率、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调解率。围绕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主题,改善工作作风,采取巡回法庭、预约立案、判后息疑、司法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坚守司法底线,提高审判质效,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的贴心服务就在身边。
三是坚持调判结合,注重审判程序公开透明。审判执行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上诉、上访案件的形成,在制作判决书上做到逻辑缜密,言辞语句通顺,法律适用精确,通过精准有据的辩法析理,息诉服判工作要到位,努力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案件研讨活动,召开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检察建议案件研讨会,将案件责任充分予以落实,让办案法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以此提高办案人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并监督和催足办案人员缩短审限。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及时分析、研究落后指标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采取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行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及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制度,提高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人民群众不因缺乏法律知识而败诉。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全面维护群众的司法活动知情权。在法制宣传方面丰富宣传方式,提高创新意识,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我市各乡镇、街道、社区有关法制方面的工作部署,协同综治办、司法所、妇联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等活动。适时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到法庭参观、旁听案件,增强司法透明度,并以此普及法律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庭、法官的了解、理解,在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在法律宣传的同时,对涉企案件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对突出问题的典型案件进行重点剖析,对产生的问题的原因和进行全面调查。找准法院工作与全民创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在有效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重点发挥法院有针对性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延伸职能。(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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