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涉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让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万某与被告系朋友介绍认识,被告系肯尼亚人,在芜湖某高校留学,被告曾告知原告在其回国时可代购黄金等物品,双方就约定由被告代购200克黄金,原告依约为被告购买了5张飞机票并汇款39700元用于购买黄金,但是被告在收到款项后,并未给原告代购黄金,在被告未履约的情况下,经原告多次催要归还货款及机票费用,被告一直不予理睬,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原告垫付的差旅费用及支付相应利息。
经开区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被告虽在中国留学,但是其为肯尼亚人,可能存在语言沟通困难,且从案卷中反映出该纠纷曾报案处理,被告的辅导老师宛某曾参与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遂到被告学校找到辅导老师宛某,向其了解知晓的情况及被告的学习生活情况,从而为案件的调解找到了突破口。
为了使案件得以合理解决,同时充分保障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虽然被告可以进行简单的中文交流,但是经开区法院还是安排了本院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闫杨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向被告详细释明相关法律程序、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探寻最佳的调解方案,整个调解工作全程由闫杨用英语对被告做翻译讲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涉外民商事案件逐渐增多起来,人民法院既要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让涉案双方尤其是外方当事人理解、接受和相信中国法官能够妥善处理纠纷矛盾,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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