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家的钱不还,还找各种理由搪塞,当执行人员将拘留决定书向其宣布后,这下傻眼了,立马找人又是现金又是微信转账的履行了义务。
2016年五一过后,被执行人任某驾驶车辆将当时还未满18岁的张某撞伤,造成张某左侧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左侧肱骨外科颈骨折,多发皮肤软组织挫裂伤等多处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龙安区法院依法法院判决任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三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未如期履行赔偿义务,张某的监护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任某为外来我市打工人员,且经法院在工商、房产、银行、车辆等系统查询,任某均无执行能力。后经多方查找,得知任某在彰德路南段一农贸市场内贩卖蔬菜。时值龙安法院开展“秋季执行风暴”行动,9月28日,任某在此次行动中被拘传回法院。
来到法院的任某起初还找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张某及其家人虽然理解其靠贩卖蔬菜养家糊口,生活也不宽裕,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支付的赔偿款可以不给。任某滔滔不绝各种讲述生活不易,就是不谈赔偿款如何履行。就在该院依法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后,任某顿时傻眼了。这才寻找亲属送来现金,不足部分通过微信转账,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晚一次性履行了赔偿义务。(龙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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