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原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深化司法公开。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院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司法公开的原则,着力实现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业务部门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综合部门有效保障的工作格局。要进行层层动员,深化认识,明确要求,主动自觉地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二是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审判业务部门、执行部门与审判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的沟通配合,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增强一线法官的责任心。要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前谋划,充分准备,按时完成。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关系,严格甄别,科学界定,严格依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公开,防止因公开无序陷入被动。要对司法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舆论做好应对预案,加强引导,妥善处理。三是加强督导,确保实效。要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利用工作简报、法院网站和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使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社会公众知悉,为群众所认可,切实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三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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