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的一套商品房最终以22.75万元的价格成交。
2013年9月1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简称交行贵港分行)与李某、陆某夫妇签订一份《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二人以等额本息还款法向交行贵港分行申请贷款23.6万元,用于购买住房,贷款期限240个月。同时约定,以位于贵港市中心李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陆某夫妇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偿还月供贷款本息,截止2016年8月18日,尚欠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3.68万元。
经多次催交未果,交行贵港分行遂将李某、陆某夫妇诉至港北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交行贵港分行与李某、陆某签订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李某、陆某向交行贵港分行偿还贷款本息23.68万元及律师代理费10996元;交行贵港分行对李某以抵押的商品房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因李某、陆某夫妇不履行判决义务,交行贵港分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港北法院依法向李某、陆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责令二人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陆某夫妇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查封了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商品房,并裁定拍卖该商品房以清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程的规定(试行)》,港北法院决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套建筑面积为49.22㎡的商品房进行拍卖,起拍价格为17.65万元。
该商品房位处市中心,区域内有银行、医院、大型商场、超市、幼儿园、小学等,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升值空间较大,房源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线之后,就引来多人围观。拍卖当天,引得7人报名竞买、47人设置提醒、3572人围观,经过45次延时、52次出价,最终买受人廖某以最高价22.75万元竞买成功,高出起拍价5.1万元,溢价率达28.9%。
与传统线下司法拍卖相比,网络司法拍卖扩宽了拍卖的信息渠道,节省了拍卖时间和拍卖佣金,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有利于被处置财产的及时变现,提高了执行效率。下一步,该院将在总结网络司法拍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拍卖流程、优化拍卖服务,努力提高司法拍卖工作的成交率,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今年以来,港北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标的物25件,成交金额1037万余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1.89万元。(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