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河法院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审判管理的有力抓手,通过创造性的改革管理举措,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精良管理机制体制,促进审判质效上档升级。
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实现分类管理。以阳光司法指数为参照,制定《审判、执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审判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类审执工作指标逐项细化,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官考核晋级、评功授奖、进出员额,以及司法辅助人员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形成纵向有指标、横向有对比、人员全覆盖的分类考核体系。
二是加强督导讲评,强化责任担当。实行审判数据月通报制度,及时在全院公开各业务庭和每名法官月收结案情况。实行业务工作月讲评机制,逐庭汇报,亮成绩、找差距。建立审判质效约谈机制,院长针对审判指标落后的业务庭,及时约谈主管院长和庭长,分析原因,制定改进举措,层层压实监管责任。
三是加强案件调度,提高审执质效。针对一年半以上未结的案件,建立台账,一案一卡,逐案定责,限定时限,确保进度。建立发还改判案件通报机制,加大监督评查力度,降低案件发还改判率。建立执行工作日志,实现对每名法官执行活动的每日记录留痕。研发执行法官和申请人之间点对点对接系统,通过联通通讯平台,及时向申请人传输执行影像画面,做到执行过程全公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通过接访找准案件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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