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法院调解和好一起涉军婚姻案件
“他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就是我的天,我愿意为了他而改变,让他在部队安心服役。”郭某如是说。正值八月一日建军节,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调解和好了一起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的涉军离婚案件。
原告李某系空军某部队现役军人,原、被告双方结婚八年之久,生有一男孩,双方常年两地生活,且郭某与李某父母相处不融洽,郭某的很多生活习惯李某不能接受,久而久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经过社区、街道多方调解无果,诉至安阳市文峰区法院。
由于该案件系涉军离婚案件,李某所在的部队亦向文峰法院出具信函,该案件办理的效果直接关乎军人能否在部队正常受训,文峰法院高度重视,将案件引入“绿色通道”,并交由家事法庭法官办理。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王飞对双方进行了“背对背”调解,认真倾听各自对离婚原因的看法。李某称由于郭某是独生女,娇生惯养,与公婆关系也处理不好,且郭某生活上存在诸多不良习惯,已经影响到孩子成长,双方无法沟通与交流,不想与郭某再继续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郭某却坚称不同意离婚,与李某之间的矛盾都是鸡毛蒜皮的琐事,如果离婚对她及孩子的伤害都很大。一时该案件陷入两难,李某坚决要求离婚,军人的权益需要维护,郭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的矛盾也不是原则性的,离了未免有些可惜。
涉军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深入了解案情、剖析案件成因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选择从女方郭某处做其思想工作,对呈现出来的问题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中肯可行的建议。郭某表示为留住李某的心,愿意向李某作出积极改正的保证。由于双方父母都过来参与旁听,承办法官认为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离婚的决定应该经过家人的商量,故决定先将双方父母组织到一起,再将原、被告组织到一起,先后组成两个调解现场,直接进入“面对面”调解,这样既达到双方父母一同劝和的合力,又达到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打开心扉、解开心结的效果。最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挽回了这桩军婚,原告同意给被告一次机会,被告也作出了保证,双方终于调解和好,原、被告及双方父母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调解结束离席时,郭某笑着搀扶着公公,李某握着法官的手说:“感谢法官为我调解,让我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迅速回到部队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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