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民一庭法官入户成功化解一起婚内扶养费纠纷案件,维护了一个再婚家庭的稳定,获得当事人的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安某和被告文某均系年逾八十的老人,二人虽系再婚组合家庭,但也相濡以沫的共同度过了三十余年。二人生活本来平静安稳,原告安某虽然无业,但被告文某的退休工资足以维持二人日常生活开支,但2016年初被告文某突然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其子女归家照顾文某起居生活,原告安某亦一起共同生活,但安某认为,文某之前每月给其的生活费因为文某儿女的到来而没有了下文,原告安某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文某履行夫妻扶养义务按月支付扶养费。三原法院民一庭法官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的特殊性,多次入户召集原被告协商沟通,倾听原被告儿女意见,不厌其烦的向原被告讲解法律规定。七月中旬冒着酷暑高温,三原法院民一庭法官一行人再次来到原被告家中,现场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原被告直抒真情,陈述了自己的真实想法,明确了需要解决的客观现实问题,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的劝解下,经过真诚的沟通协调,最终两位老人握手言和,圆满化解了这起婚内扶养费纠纷.(三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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