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6岁的村民张某,因夫妻离异长年单身生活,以“拣破烂”谋生,年收入不足3000元。张某独自居住在土窑里,随时都有坍塌危险,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了解情况后与村干部一起动员,将他劝阻到其姐夫家中居住。精准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确定刘仲屹副院长为张某某的帮扶责任人。
6月8日下午,刘仲屹副院长来到泾阳县桥底镇官苗村,就结对帮扶对象张某建造住房的问题,与桥底镇党委闫政书记、村长赵备战、扶贫工作队的同志共同协商,制定帮扶计划。驻村第一书记王为同志首先介绍了张某基本情况、身体健康与生活现状。刘仲屹副院长询问了张某不愿建房的原因,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制定了危房改造等具体帮扶计划。刘仲屹副院长还到市215医院看望了帮扶对象张某,并给他带去了慰问品。
随后,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李彬来到官苗村,完成采集贫困户信息和制定帮扶计划等工作。(供稿:咸阳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