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上9点半左右,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干警正在加班整理卷宗,办公室里突然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是申请执行人安某打来的,举报被执行人靳某此时正在上街区新乡路一处夜市摊上吃烧烤,放下电话,执行二庭庭长禹海军立即向执行局局长马新乐作请示汇报,准备展开行动。
在了解完案情后,马局长当即作出指示,协调安排一名执行法官及三名法警随禹庭长一起执行这次抓“老赖”行动。接到任务后,五人一刻也没敢耽搁,带上手续和执法记录仪,开着警车疾驶而去。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在快到夜市烧烤摊的时候,一行人熄灭警车,放慢脚步。在准确辨认被执行人张某的位置后,便互相打了一个手势,将毫无防备的老赖靳某逮个正着。
案件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3月至2012年间,靳某分二次购买安某的搅拌机八台,计款119000元。在支付了五万余元货款后,便不再支付剩余货款。安某遂将靳某诉至荥阳法院,2016年5月荥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靳某支付原告安某货款62350元及利息。因靳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时限履行法定义务,安某于2016年7月向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靳某联系,金某一直躲避执行,行踪不定,不予露面。
10点半左右,靳某被执行干警拘传回荥阳法院,执行法官向靳某阐明现在的执行打击力度,告诫靳某不要再抱侥幸心理。靳某听后答应筹借钱款,今天晚上就将欠款全部还清。经过几个小时的筹借,案件的货款及利息72000元现金终于筹备到位。凌晨1点半,手续全部办理妥善,申请人安某当场拿到了全部货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校对:徐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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