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生意伙伴热情邀约的一次聚会,却不料一人饮酒被同伴送回宾馆休息后午夜猝死,一场意外的悲剧引发死者家属与邀约伙伴的激烈冲突。面对这一起因意外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张法官本着人性化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通过多次悉心调解、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放下争议,持续多日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受害人林某与案件第一被告陈某有树苗经营生意关系,2016年11月的一天,林某前往芜湖市某街道与陈某商谈树苗生意,当日下午林某在该街道某宾馆休息后受陈某相邀,前往陈某家中吃晚饭。在当晚的聚餐中,林某与陈某父子相谈甚欢,吃饭喝酒近两小时。饭后陈某父子发现林某醉酒,两人便将其送至林某所订的宾馆休息,并告知宾馆老板王某帮忙照顾,三人将林某送至宾馆床铺上即自行离开。午夜时王某前往林某房间查看林某情况时,发现其床头有大量呕吐物且林某呼吸困难,遂拨打120急救,后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得知林某死亡的消息后,其家属一行赶到芜湖,要求与林某一起喝酒的陈某父子及宾馆老板王某等人承担赔偿责任,而陈某、王某等人认为自身行为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付责任,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多次协调不成后,受害人家属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案件来到法院后,受害人家属多次要求向承办法官当面反映情况,且在法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时,与对方对抗情绪激烈,言辞举止都颇为激动。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在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同时,在庭后的调解过程中积极疏导、劝阻、安抚死者家属,待家属情绪平复后,通过结合案件情况积极说法释理认真做好该案件的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仔细查阅案件卷宗的基础上,向双方进行法律、情理上的分析,指出此次事件系死者醉酒所致,死者系成年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行喝酒的人在扶林某醉酒回宾馆休息后照顾不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诉诸法律双方可能需共同担责,且按照我国传统风俗,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现死者停留殡仪馆多日尚未下葬,如双方争议僵持不下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维持费用,让此次事件尽快解决的最好办法在于调解。法官又告知死者家属,虽然同行人员在林某饮酒后未尽到妥善的照顾义务,但事件发生的主要过错在于林某自己,如果坚持与对方诉讼到底不仅判决结果可能达不到自身预期且死者停留殡仪馆的费用会逐日增加,于己于死者都不利。在张法官反复的真诚劝说和积极开导下,历经近十次的协调工作,双方当事人在慎重考虑后终于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
2017年3月3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死者家属与陈某等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日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达了内心的谢意,死者林某家属更是表示能在清明节前让死者入土为安,对他们家属而言是一个莫大的安慰。至此,一起因醉酒意外身亡引发的纠纷,在承办法官运用法、理、情的调解方法下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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