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在咸阳市中院召开的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评级点评会暨立案工作培训会上,咸阳市中院立案庭庭长徐京选宣布并通报了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考核评级情况,这是咸阳市中院首次对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评定等级。在14个基层法院中,渭城区法院获评“一级诉讼服务中心”,主管副院长许海波代表渭城区法院作了工作经验汇报发言,咸阳市中院刘仲屹副院长进行了点评。 许海波副院长谈到:“近年来,渭城区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我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我院从硬件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便民意识,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强化和谐稳定意识,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案件,强化调解意识,合力化解纠纷。我们不断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塑造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刘仲屹副院长点评谈到:渭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结构合理,布局新颖,富有创意。无论是完全开放的柜台式办公,使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还是专设的调解室、当事人私密室,以及其中特意预备的婴儿椅,甚或结合各场所功能精心布置的用具、悬挂的字幅,都能突出便民、为民、利民和尊重当事人的情怀,而且处处体现出心系群众、平等相待、公平公正的法院文化。工作制度健全,纪律作风良好。制定了立案登记、便民服务、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领导接访、安全检查、立案调解等多项制度,做到了职能清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同时,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仪表举止、服务态度、文明用语都进行严格规范,要求他们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接待群众热情耐心、语言文明、履职认真,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渭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要以这次评级工作为新的起点,牢固树立追赶超越意识,不断创新诉讼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诉讼服务和立案工作新模式,在更高层面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渭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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