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展针对性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 随着“六五”普法的结束,如何进一步加强“七五”普法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此纷纷献计献策,亮明观点。
宁陕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六五”普法实施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坚持以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永远保持活力的强劲动力为导向,围绕“用创新的思维来思考、谋划、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争“七五”普法期间,在理念、机制、内容、手段、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有大的创新和突破,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的主要目标,倾力描绘“七五”普法蓝图。
《决议》指出:一是丰富普法内容,树立依法治理新理念。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在普法对象上,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突出司法执法人员这个“关键力量”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关键环节”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优化宣传载体,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要以开展“法治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等为载体,继续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注重工作创新,营造法治文化新气象。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借助艺术感染、精神浸润、人文渗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思维形式,引起群众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共鸣,努力打造宁陕法治文化宣传品牌,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五是健全普法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强保障。一要落实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二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三要落实新闻媒体的普法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鼓励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四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经费保障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是狠抓监督检查,推动普法取得新实效。要进一步完善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导,做好规划的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宁陕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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