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和丈夫分开生活两年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这个字我不能签,签了我就离婚了......”“借钱还需要什么条子,大家说一下就可以了......”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要耐心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希望他们能将正确的法律认识传递给身边的人。 在派出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两年多时间,让我渐渐意识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完成应当包括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普及、应用,而这一项工作任重而道远。越是基层的群众接触法律传播的渠道越有限,很多观念都是靠自我臆测或周围人群传播形成。于是,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也成为规范法则运用的影响因素。 如何有效传播、深化辖区内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及法制观念,是基层法院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有利于司法行为的展开,司法行为的有效利用也有助于法治环境的建立和维护。我院多年来致力于将“巡回法庭”打造成特色品牌,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走进基层、走到人民群众的身边,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将最贴近人们生活的案例进行示范教育,旨在让人们群众懂法、会用法,充分实现法律的教育、引导、规范功能。
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乡镇及村组干部的意见反馈来看,基层各部门也希望能够多进行法制教育,多方参与协调共同解决矛盾,以期达到妥善的处理效果。村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够全面,存在利益冲突后较易带动周边影响。在过去的工作中,基层法院不仅重视法制宣传工作,也同样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运用,灵活应用于基层矛盾的化解方面,以期让人们群众接受处理结果的同时也能理解缘由,灌输法治理念。 今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群众更方便、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密切与社区、村镇、群众之间的联系,通过他们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理解沟通的桥梁,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建设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环境。法治的道路还长,但是有明确方向,我们将携手共同为之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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