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剑军代表鹤庆县人民法院向鹤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工作。 刘剑军院长从“重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服务,践行为民司法宗旨;重公开,提升司法公信;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四方面回顾了该院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并从“坚持以人为本,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公正司法,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司法责任;坚持文化兴院,提升司法水平;坚持科技强院,促进科学发展”五方面对今后五年工作进行了展望。 一、重质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以来,鹤庆县人民法院高举“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三面旗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公正为民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鹤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四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84件(含旧存106件),同比增加2490件,上升77.96%;审(执)结5439件,结案率95.69%。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鹤庆建设。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四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07件(含旧存4件),审结480件,结案率94.67%。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对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281人依法判处监禁刑;对社会危害轻微的450人依法适用缓刑、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保障一方平安。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鹤庆建设。四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16件(含旧存49件),审结3502件,结案率96.85%。共调解撤诉结案2285件,调撤率65.25%,居全州法院之首。 积极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鹤庆建设。四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6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1件,结案61件,结案率100%。建立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裁定准予执行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53件,推动依法治县进程。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助推诚信鹤庆建设。四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84件(含旧存53件),执结1380件,执结率92.99%。其中,受理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1261.38万元,执行结案标的10540.88万元。共有352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互联网、报刊等曝光33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8人,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3人,维护司法权威。 过去的四年,该院受理的案件数从2013年的988件上升至2016年的1796件,年均增长22.45个百分点。在案件数大幅增长,工作任务极为繁重的情况下,通过科学的绩效管理和全院干警的努力,该院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61天缩短为27天,30%的案件在周内审结。 二、重服务,践行为民司法宗旨 民生是国之根本,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宗旨。我院始终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和目标,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创新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把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四年来,立案当天为当事人解决纠纷655件,周内办结803件,便利、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好为民、便民服务。 坚持巡回审判,弘扬法治精神。四年来,巡回审理769件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21%,打通为民司法“最后一公里”。 落实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四年来,共为112个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62万元;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对118名经济确有困难的执行申请人救助59.6万元,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四年来,共接待当事人15000余人次,办理信访案件42件,切实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 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综治管理。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工程、水源保护、综治维稳、精准扶贫等工作并积极发挥作用。 三、重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加大宣传,自觉接受监督。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开展阳光司法43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400余人次旁听庭审,见证监督执行,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向社会展示法治理念和司法文明,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改进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四年来,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审判、执行等专项工作的审议,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精神。 强化民主,注重监督效果。四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各类案件849件,参与司法活动2362人次,在化解纠纷中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群众、通晓少数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的优势,增进司法民主。 四、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法院建设是开展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我院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机制,健全案件管理和质量评查体系,大力夯实基础建设,司法保障有了较大提高。 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公正理念、宗旨意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党风廉洁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纪律约束和惩戒,把审判权、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加强队伍建设。四年来,共有9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5名干警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学习。 加强文化建设。四年来,共征集各类稿件847篇,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431篇次(其中国家级53篇次,省级44篇次)。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庭审现场》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等栏目走进鹤庆,对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弘扬法治文化。 加强基础建设。在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圆满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于2016年5月正式入驻集办公、审判为一体,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的多功能一体化办公区。 多 次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并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法院优秀司法行政人员”等先进个人。 今后五年工作谋划 未来五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政治建院、制度管院、公信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为思路,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幸福鹤庆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提升队伍素质。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履行审判职能。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司法责任。 四是坚持文化兴院,提升司法水平。 五是坚持科技强院,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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