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执行深山行。1月18日,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风云”再传捷报,经过半天的快速高效工作,使得上思县叫安镇提高村高宝村民小组、枯沙村民小组、渠岽屯与刘某、黄某、黄某恩排除妨害纠纷一案顺利执结,仅能一人通行的“闹心路”修通成了2.7米宽的“致富路”。 申请执行人上思县叫安镇提高村高宝村民小组、枯沙村民小组、渠岽屯与被执行人刘某、黄某、黄某恩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上思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立案后,已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上思法院决定依法对该起涉民生案件强制执行,按照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桂06民终211号民事判决书,将位于上思县叫安镇提高村“叫米鸾”至“弄时更”被泥土堆积的200米范围的通行路段恢复至2.7米宽并予以平整。 1月18日,随着连日降雨的减弱,大型机械进山道路可以通行后,上思法院按照制定好的执行方案迅速集结队伍赶赴执行现场。为保证该起涉民生案件执行过程合法、文明、公开,上思法院还邀请了上思县司法局领导、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村屯干部群众代表等到执行现场监督“阳光执行”。 上思县叫安镇提高村“叫米鸾”至“弄时更”原始通行路段的土地权属于集体所有,该道路延伸至周边的“米顶山”,总长约4公里,一直可以通行机动车辆,村民砍伐木材等林产品、农产品均通过该道路运输,该道路可谓是当地人的“致富路”。但是,2014年12月,被执行人在该道路范围内挖坑、种树,将石头和泥土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该路也变成了当地村民的一条“闹心路”。 18日当天,上思法院执行法官一行来到执行现场之后,与申请执行人再次进行了沟通确认,明确本次执行的具体位置和施工作业范围。随后,上思法院法警按照相关的标识点拉起警戒线、清场。清场完毕后,大型机械正式进场施工作业。经过现场三个多小时的高效工作后,“叫米鸾”至“弄时更”的相关路段恢复至2.7米宽的道路,为该案的顺利执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实地确认清楚后,申请执行人先后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该起涉民生案件也顺利执结。 一年之计在于春,“致富路”修通后当地村民的各种生产物资都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机动车辆运往深山用于后续的春耕生产,大家纷纷为上思法院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点赞。 “想致富先修路,上思法院执行法官今天帮我们修通这条‘致富路’以后,我们进出就方便多了,我们的林产品、农产品今后就能够快速顺利地运出去卖,你们今天真是做了一件造福我们当地村民的大好事,谢谢上思法院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喜上眉梢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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