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每次路过法院门口,看着那明亮而耀眼的国徽,总让我不由产生庄严肃穆和崇敬之心。长大后,我知道了那是守护公正的天平,是维护尊严的殿堂,是守护人民利益的钢铁长城。看到它就想到了包青天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平暴安良、铲奸除恶的正义形象。感觉如果能够在法院工作,那是一件多么高大上的事情。值得庆幸的是,2012年底,我如愿以偿地头戴国徽,身着警服,成为一名司法警察。等到我真正从事这项工作,才充分感受到法院工作的不容易。2015年,我认识了一个人,一名老法警,一位自始至终严以律己、率先垂范、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榜样——叶德胜同志。 叶德胜,安徽省休宁人,1988年调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担任司法警察。二十六年来,他带队值庭1900余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人2660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协助案件执行570件,追回执行款7596万元,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押解看管被告人、协助案件执行、送达法律文书、处置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任务,为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4年12月6日凌晨,因长期积劳成疾心源性猝死,年仅51岁。叶德胜同志逝世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优秀司法警察”荣誉称号,被省高院追记一等功。 他没有说过什么豪言壮语,他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二十六年如一日坚守在岗位上,不追名、不逐利,从没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不喊苦,不叫累,直到溘然长逝的头一天还在默默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处事公正、为人廉洁的司法警察光辉形象。 司法警察的工作不轻松,押解、看管、值庭、安检、执行、送达、行车,每一项工作都关系重大,容不得一点闪失。 记得我刚工作不久,就险些发生意外。那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违章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位年仅二十多岁的女性死亡。被害人的父母皆以老迈,丈夫身有残疾,孩子还在上幼儿园,家里的经济收入全靠被害人在工厂打工。被害人的突然离世对这个生活原本就拮据的家庭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雪上加霜。开庭那天,当我和另一名担任看管任务的法警将被告人带上法庭时,坐在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悲伤情绪一时无法控制,愤怒的向被告人扑打而来。值庭法警及时上前阻拦,但是仍然有两人翻阅围栏,冲到被告人身边。此时此刻,根本来不及多想,我冲上前阻挡在被害人家属身前,用身体将被告人隔离开;另一名看管法警迅速将被告人带离法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随即启动,备勤法警马上进入现场,控制被害人家属活动范围。在审判长、书记员、法警的耐心劝解下,最终做通了被害人家属工作,表示会在接下来的庭审活动中克制自己的情绪,遵守法庭纪律,并对刚刚的行动表示悔过和歉意。一场意外事故就此避免,庭审继续进行。事后,有人问我:被害人家属的巴掌落在你身上疼么?我说:疼,但是疼也要阻止他们。虽然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令人憎恨,虽然被害人的无辜身亡使人惋惜,虽然被告人家属的心情和行为让人同情和理解,但是被害人家属一旦对被告人造成伤害,也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这对双方来说将又是一场灾祸。当时冲上前去是我们的本能反应,巴掌落在我们的身上我称职,巴掌落在被告人身上我失职。我和我的战友们都知道,穿上了这身警服就意味着牺牲和奉献,意味着有危险法警先上,意味着完成工作任务高于一切。
有人将叶德胜同志比喻成马头墙。马头墙是古徽州房屋之间砌的用于防火、挡风、遮雨,维护一方宁静的屏障,是徽州民居赏心悦目的标志。我愿向叶德胜同志学习,“两学一做”、爱岗敬业、严于律己、踏实做人。片片廉心向忠诚,一身正气铸警魂,用坚定的信念、满腔的热情和一颗滚烫的心,让平凡的生命在奋斗、拼搏中得到锻造和升华。把简单的事干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要抵得住诱惑,耐得住艰苦、守得住清贫,对得起我们在国旗下的铮铮誓言,做一面为人民群众挡风遮雨的马头墙。(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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