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河南大学法学院第一批实习法官助理拿到了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任职经历证明,顺利完成了为期6个月的审判业务实训。 实习法官助理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与河南大学法学院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在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展开的积极尝试。2016年6月28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与河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及高年级本科生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由4名研究生,3名高年级本科生组成的第一批实习法官助理进入龙亭区法院开始实训。在6个月的实训中,这7名实习法官助理在法官们的指导下,参与了大量的卷宗整理,文书送达,开庭准备,法庭记录,裁判文书起草等实训活动。这批学生经受住了案多人少、酷暑严寒等多重考验,其审判业务能力在实训中得到了明显提升。
首批实习法官助理实训活动的结束,也标志着开封市龙亭区法院、河南大学法学院、及相关学生之间的合作培养实现了“三方共赢”的良好开端。(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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