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裁判权威,维护胜诉人权益,兑现司法承诺,提高执行结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11月12日下午,兴平法院执行局干警杨豫军打破工作常规,接待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陕西某机械制造公司,使案件顺利执结。
李某某在陕西某机械制造公司钢结构厂房工地干活时,不幸摔伤,鉴定为三级残废,经兴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陕西某机械制造公司赔偿李某某各项总计二十余万元,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豫军法官释法明理,希望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多次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陕西某机械制造公司一次赔偿李某某三十万元,双方互不追究。李某某身体残疾,家居外地,必须由亲人陪同前来,希望在礼拜六办理结案手续、领取现金。杨豫军心怀“亲民、便民、为民、利民、惠民”之情,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深受当事人和同事好评,决定开辟“绿色通道”,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周六下午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李某某行动不便,杨豫军主动将办公地点移在法院大院,悉心指导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李某某领取三十万元现金,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杨豫军法官这种热衷审判事业,不计个人得失的高贵品德,受到当事人的高度称赞。(陕西兴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