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裁判文书拖沓冗长、千案一面等固有缺陷、切实提升裁判文书的社会认可度和服判息诉率,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改革,针对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全面推广运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令状式文书学习力度。针对现有裁判文书格式固化、叙述冗长导致的文书出得慢、百姓看不懂等缺陷,芜湖经开区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的现有不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裁判文书简式改革。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推广运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强化一线干警明晰令状式裁判文书去除传统文书原告诉称、被告辩称、质证认证、法院查明、法院认为的“五段论”而仅列明诉讼参与人信息、诉讼请求、查明的事实和法院裁判主文的特点,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明确文书格式、裁判方式的新变化,积极适应裁判文书制作的新要求。
二是深化认识,积极落实令状式文书应用。针对令状式裁判文书适用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争议较为明确、标的额较小的特点,我院明确了令状式裁判文书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等4类纠纷的适用范围。自2016年8月3日我院出炉首份令状式裁判文书至今,已制发令状式裁判文书60余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的新式文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三是加大宣传,细化令状式文书司法效能。我院在制发令状式裁判文书的同时,充分运用判后答疑程序解答当事人关于文书格式、案件裁判的疑问,同时积极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介广泛宣传令状式裁判文书的格式与应用,促使民众了解文书的制作过程,增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理解,促成司法审判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职能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司法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要让民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应让每一份裁判文书符合民众的阅读习惯和司法需求,真正实现裁判文书百姓看的清、看的懂、看的明。通过令状式裁判文书的全面推广,芜湖经开区法院切实实践“简案快审”的司法改革理念,在简化文书、提升效率的同时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使得公平正义不仅实现,而且得以百姓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芜湖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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