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老赖”以各种理由逃避欠债。5月30日,防城区法院依法对“老赖”黄某某的车进行扣押后,黄某某、姚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商量还款事宜。
据悉,因经济纠纷,今年2月29日,防城区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姚某某偿还原告颜某某借款62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被告黄某某、姚某某对于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于是,原告颜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第一时间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反馈的结果却是没有银行存款和房产的信息。正当主办法官苦思良策之际,申请人颜某某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被执行人被告黄某某、姚某某购买了一辆大型汽车。主办法官在调查属实后,立刻对该小汽车实行了查封。 车辆被查封后的黄某某、姚某某无法按时接送货物,极大的影响了其运输业务,被执行人黄某某、姚某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马上主动前来法院找主办法官,表示已经意识到错误,并承诺会分期付清所欠货款,希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申请人颜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姚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所欠的货款分两期付清。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自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月”专项行动以来,防城区法院不断探索执行举措,创新执行方式,在各种执行高压之下,“老赖”们纷纷现身还钱。(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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