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鹤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剑军代表鹤庆县法院向鹤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报告法院执行工作。 刘剑军院长从“以专项活动为带动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以创新机制为着力点,规范执行权运行;以队伍建设为基本点,提升执行工作能力;以监督环节为检测点,有效规范执行行为;以司法宣传为借力点,优化执行环境”五方面介绍了该院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举措,并指出当前执行工作存在执行到位率有待提高、执行力量不足、执行联动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和困难。
刘剑军院长表示,下阶段,鹤庆县法院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报告为契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进一步认真研究分析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据了解,自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上旬,鹤庆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26件,受案标的额5711.72万元;执结884件,执结率95.5%;结案标的额5001.46万元,标的到位率47.6%。鹤庆县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提高实际到位率为着力点,切实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着力寻找破解“执行难”的方法和措施,较好地发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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