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遂平县人民法院始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抓不懈。近日,遂平法院再获喜讯,该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三次获此殊荣,实现了“三连冠”。
近年来,遂平法院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持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精神文明齐抓共建,全体干警同心同力,努力打造共同的精神家园。在创建过程中,该院采取多项措施塑造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法院形象,为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遂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创建意识。院党组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调整、充实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上级法院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决议,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形势政策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抓好干警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言行知识的宣传普及。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配合必要的演讲比赛、读书活动、文体活动、送温暖献爱心等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增强教育效果。 三是以形象建设为重点,搞好审判中心工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干警树立“人人都是法院形象,自觉维护法院形象”的大局意识,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拓展创建内涵。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法官和文明楼院评选工作,全员参与,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制度,按期评比检查,奖罚分明,做到机关干净整洁,物品、车辆摆放整齐,标牌规范,努力建设一个花园式单位。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继续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今后,遂平法院将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不竭的创建动力,继往开来,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提档升级,为遂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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