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永寿县2015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永寿法院被评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一年来,该院紧紧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高质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95件,审、执结936件,结案率94.1%。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19件,占全年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数的79.3%。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信访化解率100%,服判息诉率94.5%。该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机关党建研究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先进集体,被咸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咸阳市中院评为“两评查”活动优秀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建设特别贡献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新的一年,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化改革、提升质效”方针指导下,全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高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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