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内各类暴力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到学校的安全稳定与和谐校园建设。汝城法院从保护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多项有力措施,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在当地发生,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
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由于身心尚未成熟,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法律意识淡薄,贫困偏远地区的青少年所接受的法制教育更少,针对这种情况,该院不定期组织干警上街下乡进行法制宣传走访,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同时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选派干警进校园课堂给青少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要遵法守法,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二、开通绿色维权渠道。对于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实行“四个快速”,即“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畅通青少年维权渠道,充分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等不受侵害。 三、建立打击防范机制。汝城法院认真开展专项刑事审判活动,对涉及伤害、抢劫、绑架等各类破坏校园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打击,积极营造对危害校园安全的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汝城法院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校园安全联动机制,不定期组织干警上街巡逻,重点对校园周边不安定因素和高危人群,加强风险评估,排查校园周围安全隐患,还组织干警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保证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 四、开展校园巡回审判。汝城法院每年两次在开学期间将巡回法庭开进校园,以直观的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学校师生了解案件审判过程。通过巡回法庭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们零距离、真切感受了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有效的拉近法官与学生们的距离,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在预防校园暴力犯罪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五、创新审判工作方法。汝城法院不断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建立了多项工作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多方帮教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等。社会调查制度使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更加公正、合情合理。多方帮教制度通过其从不同角度出发所作的教育、陈述,特别是被害方对自己及家庭所受到的伤害的叙述,唤醒未成年人良知,挽救、教育未成年人。定期回访制度设立了跟踪回访帮教卡片和发放“监管令”, 对该罪犯进行适时适事的回访帮教,并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指导,使其树立信心,改过自新。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做到寓教于审,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18人。 汝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公正意识、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政策、强化证据审查、有效化解矛盾,及时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保证少年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客观的把握本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及社会治安形势,在处理每一起涉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青少年案件的特殊性,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让青少年感受到法院温暖的司法关怀,助力祖国花朵健康成长。(汝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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