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防城区法院将“司法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狠抓软硬件设施建设,严格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目前,已步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力求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司法,努力让辖区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立案公开。进一步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流程管理、诉讼费用收取标准、诉讼费缓减免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法官应遵守的各项纪律,随案发放《诉讼通知书》、《审判流程卡》、《举证责任卡》的同时,发放“便民联系卡”,保障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审理执行透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执行工作中,及时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的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中的重要环节和重要事项都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 坚持审务公开。公布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基本情况及非涉密审判工作情况、重要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等信息,每年开展1—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在防城区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效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监督渠道畅通。加大信息宣传报送制度,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案件审理情况等及时报区委、政府、人大部门,加强沟通。完善旁听庭审制度,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实行“法院开放日”,让社会公众走进法院,真正实现全方位公开。(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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