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016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第一期业务培训正式启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黎生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中院政治部工作人员、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开班仪式。
蒲黎生代表市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前来参加此次业务培训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敬意。 蒲黎生指出,为不断适应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形势发展,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按照省法院教育培训年度工作安排,采取集中面授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此次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 蒲黎生强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第二,它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第三,它是法院公正高效审判的保证;第四,它可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第五,它是法院与社会及群众联系的桥梁。 蒲黎生指出,开展业务培训是加强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的需要,举办这期业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在于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涵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蒲黎生要求,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要始终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向书本上学,向老师学,向实践中学,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顺利完成这次学习培训。 此次培训是省高院统一安排,采取集中面授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陇南中院分会场共有63名人民陪审员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参加培训,培训为期5天。通过此次培训将极大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陪审工作水平奠定基础。(陇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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